1、拟定学生处的工作计划,并进行组织和实施工作;
2、制定有关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;
3、指导、检查直属班及分校、办学单位的学生工作;
4、定期召集学生代表会议,收集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;
5、组织完成学院党委部属的各项工作;
6、召开学生处工作例会,各系部书记、专干工作历会;
7、完善学生处的部门建设、人员配备和年度考核工作;
8、审查各分院对于学生的处分决定和审批离、退、休学的手续;
9、领导全校治安保卫工作和公寓管理工作;
10、 保持与其他科室的联系,协调共同承办的活动。
11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。
补充说明:
1、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50岁以下;
2、具有3年以上职业学校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;
3、具有很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,有较强的协作精神;
4、具有很强的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强,有亲和力;
5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。
重庆舞蹈学校